1、科技項目申報
3、專利代理
4、安徽新產品鑒定
5、可研報告編制
9、國家火炬計劃
根據《蕪湖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蕪科辦〔2020〕46號),現就開展2020年蕪湖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符合《蕪湖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1.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要依托科技實力較強、對本領域的技術創(chuàng)新和行業(yè)技術進步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高新技術企業(yè)、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且在我市注冊的法人單位。
2.依托單位或合作單位在某一技術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基礎和顯著的特色,具有較強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fā)、設計能力及成果轉化成功經驗。
3.依托單位具有一批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廣闊的在研項目和一定數量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發(fā)明專利或專有技術。
4.依托單位或合作單位要有技術水平高、工程化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和一定數量的工程技術研究設計人員,同時具備基本的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有必要的工藝設備和分析、測試設備。
5.企業(yè)類工程中心上年度銷售收入達500萬元以上,且研發(fā)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有籌措配套資金的能力。
二、申報材料
申報蕪湖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蕪湖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申請書》;(附件1)
2.依托單位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科研機構或研發(fā)平臺批復文件);
3.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的學歷證明和勞動合同;
4.技術委員會組成人員材料;
(身份證、學歷、職稱、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
5.科研場地、研發(fā)設備等有關證明;
(提供科研場地現有面積證明;全部研發(fā)設備的清單及帳面原值;2019年新增研發(fā)設備需提供發(fā)票及相關研發(fā)項目證明材料。)
6.依托單位取得成效的相關證明材料;
(提供依托單位近三年已申請和獲得的專利、科技成果、新產品認定證書等證明材料;已承擔的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和技術交易合同等證明材料。)
7.依托單位為企業(yè)類的提供近三年研發(fā)經費專項審計報告;科研院所需提供研發(fā)費用預算和財務報表;
8.其他相關材料。
(提供產學研合作、人才引進協議和已開展的工程技術研究、設計、試驗和咨詢等證明材料。)
三、申報要求
1.各縣(市)、區(qū)科技局、開發(fā)區(qū)科技部門要組織符合條件的單位積極申報,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推薦(附件2)。原則上每個技術領域只設立一個工程中心,已是省級工程技術中心的,不能以同一技術領域申報。
2.各申報單位在2020年8月18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縣區(qū)科技部門,并對所申報的材料真實性負責。
3.各縣(市)、區(qū)科技局、開發(fā)區(qū)科技部門在2020年8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2份)及審查推薦表(電子版請發(fā)郵箱:2422844545@qq.com),報送市科技局平臺科。
蕪湖市政策咨詢:18755150066(微信同號),0551-65318129
蕪湖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推薦表
推薦 順序 |
中心名稱 |
依托單位 |
所屬領域 |
中心主任姓名 |
聯系號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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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聯系電話: 縣區(qū)(市)級科技管理部門蓋章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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