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項目申報
3、專利代理
4、安徽新產品鑒定
5、可研報告編制
9、國家火炬計劃
為有效應對近期發(fā)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充分利用科研力量開展應急防治技術科研攻關,解決早期檢測、治療以及防控中的問題,現結合我市防治實際情況和需求,啟動2021年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急防治專項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政策專人免費代理指導電話:19855109130(微信/手機),0551-65300586
一、總體要求
(一)申報主體
在南京行政區(qū)劃范圍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機構、科技企業(yè)、新型研發(fā)機構、醫(yī)療機構等。
(二)申報方向
1.快速有效應用于本階段我市新冠疫情防控的相關產品,要求項目申報單位具備相關資質并具有一定研究基礎或快速攻關能力,需在申報提交之日起15天內完成研發(fā)并投入生產使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新冠病毒快速精準檢測的新技術、新方法、新產品;用于新冠疫情期間居家、社區(qū)及公共區(qū)域防控的信息化管理系統;用于疫情防控的自動無人消殺裝備等。
2.用于構建新冠肺炎常態(tài)化防控技術體系的相關產品,要求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半年且獲得技術認證,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健康人群或新冠病毒感染者免疫調節(jié)、疾病預防和治療的相關產品等。
(三)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
1.兩年內申報單位或項目負責人有市級科技發(fā)展計劃項目未驗收、項目被中止的;
2.申報單位存在失信記錄行為的;
3.申報單位或申報項目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的。
二、申報說明
請申報單位組織編寫2021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急防治專項項目申報書,電子版(PDF格式)于2021年8月5日18:00前發(fā)至指定郵箱。
紙質申報材料統一以A4紙打印,按申報書封面、單位基本信息表、申報書正文、附件材料順序左側裝訂,共一式三份。按要求蓋章后郵寄至南京市科技局生物醫(yī)藥辦,以8月5日前寄出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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